食品毒理学实验室操作规范 (GB 15193.2-2003) 国家标准《食品毒理学实验室操作规范》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本规范规定了食品毒理学实验室(包括实验动物房)的要求。此标准适用于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有资格进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单位。
食品毒理学实验室操作规范 (GB 15193.2-2003) 国家标准《食品毒理学实验室操作规范》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本规范规定了食品毒理学实验室(包括实验动物房)的要求。此标准适用于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有资格进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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