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使用鉴定 (GB 19270.3-2003) 国家标准《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使用鉴定》由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 19270-2009(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江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此标准规定了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的要求、抽样、鉴定项目和鉴定规则。此标准适用于GB 19270.1-2003第4章中除第2类、第7类和第6类的6.2项以外的水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包装的使用鉴定。此标准不适用于压力贮器、净重大于400kg的包装件、容积超过450L的包装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