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域产品 五常大米 (GB 19266-2003) 国家标准《原产地域产品 五常大米》由SWG4(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9266-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哈尔滨市五常质量技术监督局。
此标准规定了五常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原产地域范围、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此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五常大米。
原产地域产品 五常大米 (GB 19266-2003) 国家标准《原产地域产品 五常大米》由SWG4(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9266-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哈尔滨市五常质量技术监督局。
此标准规定了五常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原产地域范围、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此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五常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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