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凡士林 (GB 1790-2003) 国家标准《医药凡士林》由51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已被标准 GB 1790-201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此标准规定了医药凡士林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包装、标志、贮运及交货验收。此标准适用于由高粘度石油润滑油馏分,经脱腊所得的腊膏掺合润滑油基础油,用经精制而得到的医药凡士林。本产品适用于配置医药的药膏及皮肤保护用油膏。
医药凡士林 (GB 1790-2003) 国家标准《医药凡士林》由51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已被标准 GB 1790-201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此标准规定了医药凡士林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包装、标志、贮运及交货验收。此标准适用于由高粘度石油润滑油馏分,经脱腊所得的腊膏掺合润滑油基础油,用经精制而得到的医药凡士林。本产品适用于配置医药的药膏及皮肤保护用油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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