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 “n”型电气设备 (GB 3836.8-2003) 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 “n”型电气设备》由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 3836.8-2014(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本部分规定了潜在爆炸性气体、蒸气和薄雾环境用Ⅱ类“n”型电气设备的结构、试验和标志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无火花电气设备并且也适用于那些产生电弧火花或热表面的部件或电路,且用本部分规定的方法之一保护就不能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