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 环境 工厂低频传导骚扰的兼容水平 (GB/T 18039.4-2003) 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环境 工厂低频传导骚扰的兼容水平》由TC246(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6SC2(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频现象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8039.4-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武汉高压研究所。
本部分是GB/T 18039系列的一部分,它给出了工厂和非公用供电系统的兼容水平。兼容水平与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电系统中可能产生的骚扰有关。本部分适用于交流50Hz低压和中压供电系统。本部分不包括船舶、飞机、海上平台及铁路的供电系统。本部分涉及工厂或其他非公用供电系统内部耦合点(IPC)电压与期望的理想正弦电压参数(幅值、频率、相位平衡及波形)偏移的要求。兼容水平是按电磁环境的不同类型给出的。本部分仅考虑与供电电源有关的电磁骚扰,电磁环境的类型依据供电系统的特性确定。本部分实际上是对工厂和非公用交流供电系统的分类。注:公共耦合点(PCC)的兼容水平由公用电网标准或供电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