刨花板 第4部分: 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结构用板要求 (GB/T 4897.4-2003) 国家标准《刨花板 第4部分: 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结构用板要求》由TC198(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已被标准 GB/T 4897-2015(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GB/T 4897的本部分规定了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结构用板的技术要求、统计计算和判定方法、测量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志等。本部分适用于68/T 4897.1—2003中的3.4所定义的刨花板。本部分不适用于定向刨花板(O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