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 产品评价 第4部分:需方用的过程 (GB/T 18905.4-2002) 国家标准《软件工程 产品评价 第4部分:需方用的过程》由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8SC7(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软件与系统工程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25000.41-201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北京信息工程学院。
GB/T 18905的本部分包含了在获取现货软件产品、定制的软件产品或修改现有的软件产品时,对软件产品质量进行系统地测量、评估和评价的需求、建议和指南。它使用了ISO/IEC 9126-1中描述的软件质量模型,扩展了GB/T 18905.1中定义的软件质量评价的通用过程,以及使用了GB/T 8566中定义的获取过程。它能与GB/T 17544、GB/T 18905.2、GB/T 18905.3和 GB/T 18905.6一起使用。本部分与GB/T 18905.5中的评价过程的步骤相类似,但两者使用的环境完全不同。对于委托第二方或第三方进行评价的情况,需采用GB/T 18905.5。对于需要按照包的质量需求对软件包进行第三方测试的情况,可以应用GB/T 17544。 本部分所描述的评价过程还有助于满足决定是接受一种单一的产品,还是从备选产品中选择一项产品的目标。评价过程可以根据应用的性质和完整性级别加以剪裁。这样也能以节约成本的方式充分灵活地适应各种形式和用途的软件产品。 本部分旨在为计划获取软件产品的项目管理者、系统工程师、开发及维护软件的工程人员和最终用户,以及提供这类产品的供方所用,但不只限于他们。 在本部分中,评价过程的目标软件产品可以作为部件集成到较大的系统中,也可以单独使用。这些软件产品分为下面几类: a)商业现货软件产品; b)为其他应用或范围更广的普通应用而开发或获取的现有软件产品; c)定制的软件产品或对现有软件产品的修改。 本部分中定义的评价过程也适用于CASE工具。由于在GB/T 18234中专门对CASE工具的评价进行了阐述,所以本部分不讨论CASE工具。 本部分旨在与其他标准一起使用。对具有较高完整性需求的系统,可以在本部分所描述的评价过程中包含附加需求,这些标准源自部门专用的标准,例如:IEC 880、DOA-167A、MOD-55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