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 酸消化溶解法 (GB/T 18866-2002) 国家标准《橡胶 酸消化溶解法》由TC35(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5SC2(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用试验方法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18866-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青岛黄海橡胶集团。
此标准规定了用硝酸或硝酸和硫酸的混合酸消化胶乳、生胶、混炼胶、硫化橡胶的方法。此标准适用于橡胶和橡胶制品的消化溶解。由于此标准操作中温度较低,可减少某些潜在挥发性元素或挥发性元素的组合(如As、Sb、Bi和Zn+Cl、Cu+Cl及Pb+Cl)的挥发损失,当试样中存在这些潜在挥发性元素或挥发性元素的组合时,可采用此标准。如果GB/T 4498《橡胶 灰分的测定》不适用,建议使用本方法制备待测金属离子的溶液(如作为微量分析用)。本方法可以防止挥发性金属衍生物的损失或不溶性金属硅酸盐的形成(在干法灰化含锌的卤化橡胶或含有二氧化硅的试样时,可能出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