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 第2部分:串联电容器组用保护设备 (GB/T 6115.2-2002) 国家标准《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 第2部分:串联电容器组用保护设备》由TC45(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T 6115.2-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武汉高压研究所。
GB/T 6115的本部分适用于每相10Mvar以上的串联电容器组用的保护设备。保护设备是指串联电容器装置主回路中的器件和附属设备,它是串联电容器装置的一部分,但装于串联电容器外部。串联电容器部分的要求由GB/T 6115.1-1998给出,GB/T 6115.1-1998的1.3和7.6提及保护设备。本部分中涉及的保护设备包括以下几项:——过电压保护器;——保护火花间隙;——非线性电阻器(可变电阻器);——旁路断路器;——隔离开关;——限流阻尼设备;——放电电抗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信号柱;——继电保护、控制设备和平台对地通信设备。见图1。第3章给出包含串联电容器的使用和操作的原理。故障状态的实例由第3章给出。使用不同过电压保护原理接线图的实例由2.1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