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5226.1-2002) 国家标准《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由TC231(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 5226.1-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北京机床研究所。
本部分适用于机械(包括协同工作的一组机械)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及系统,而不适用于手提工作式机械和高级系统(如系统间通信)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及系统. 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a.c.或1500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Hz。对于较高电压或频率,需满足特殊要求。本部分具体适用于(但不限于)3.33所定义的机械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