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GB 8897.4-2002) 国家标准《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由TC176(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 8897.4-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原电池中锂电池的检验方法和性能要求,以保证锂电池在正常使用以及合理的、可以预见的误用情况下安全工作。
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GB 8897.4-2002) 国家标准《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由TC176(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 8897.4-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原电池中锂电池的检验方法和性能要求,以保证锂电池在正常使用以及合理的、可以预见的误用情况下安全工作。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