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1集装箱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集装箱 (GB/T 5338-2002) 国家标准《系列1集装箱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集装箱》由TC6(全国集装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5338.1-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1.1此标准规定了系列l通用集装箱(hi闭式、透气式、通风式和敞顶式)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国际交换和水路、公路、铁路运输及其联运用集装箱。1.2此标准适用于表1所列的各类集装箱。表1集装箱类型┏━━━━━━━━┳━━━━━━━━━━━━┓┃类型代号”┃类型┃┣━━━━━━━━╋━━━━━━━━━━━━┫┃00至04┃封闭式,包括顶部带开口┃┣━━━━━━━━╋━━━━━━━━━━━━┫┃10,11┃封闭式,有透气孔┃┣━━━━━━━━╋━━━━━━━━━━━━┫┃13,15。17┃封闭式,有通风设施┃┣━━━━━━━━╋━━━━━━━━━━━━┫┃50至53┃敞顶式┃┣━━━━━━━━┻━━━━━━━━━━━━┫┃1)与IS0 6346一致。┃┗━━━━━━━━━━━━━━━━━━━━━┛此标准不涉及对透气和通风设施的要求。1.3在GB/T l836--1997中规定了对有关标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