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4章:过电压保护 第443节:大气过电压或操作过电压保护 (GB 16895.12-2001) 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4章:过电压保护 第443节:大气过电压或操作过电压保护》由TC205(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T 16895.10-2010(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此标准规定了《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的第4部分;安全防护中供配电系统引入的大气瞬态过电压保护和由电气装置内部设备产生的操作过电压保护。此标准对包括自身抑制(靠系统本身绝缘水平)或保护抑制(靠装设保护电器的过电压保护)两种过电压保护措施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