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GB/T 28001-2001) 国家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由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被标准 GB/T 28001-2011(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
此标准提出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一个组织能够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绩效。它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作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此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a)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减少因组织的活动而使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b)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c)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d)向外界证实这种符合性;e)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f)自我鉴定和声明符合此标准。此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意在纳入任何一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活动性质、运行的风险与复杂性等因素。此标准针对的是职业健康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