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机场设备设施 (GB/T 17836-1999) 国家标准《通用航空机场设备设施》由TC464(全国航空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起草单位:中国民航总局第二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使用固定翼飞机、直升机进行通用航空作业飞行活动的机场,在运行中应具备的最低设备设施技术要求。此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于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机场。此标准不适用于滑翔机、热气球、飞艇和航模活动飞行的起降场地。
通用航空机场设备设施 (GB/T 17836-1999) 国家标准《通用航空机场设备设施》由TC464(全国航空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起草单位:中国民航总局第二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使用固定翼飞机、直升机进行通用航空作业飞行活动的机场,在运行中应具备的最低设备设施技术要求。此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于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机场。此标准不适用于滑翔机、热气球、飞艇和航模活动飞行的起降场地。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