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灯安全要求 (GB 7000.13-1999) 国家标准《手提灯安全要求》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2(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 7000.208-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手提灯和使用时握在手中的类似的可移式灯具的安全要求。这写灯具使用的光源是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钨丝灯和管形荧光灯。此标准应与GB 7000.1的有关章节一起阅读。可用诸如蝶形螺丝、夹子或磁铁固定到支架上的手提灯以及用于检查圆筒内部之类的灯具,均在本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