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1-1999) 国家标准《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2(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 7000.204-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除手提灯以外,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作为光源的可移式通用灯具的安全要求。此标准应与GB 7000.1的有关章节一起阅读。
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1-1999) 国家标准《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2(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 7000.204-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除手提灯以外,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作为光源的可移式通用灯具的安全要求。此标准应与GB 7000.1的有关章节一起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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