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部分: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 (GB/T 17678.1-1999) 国家标准《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部分: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由241(国家档案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CAD生成的电子文件收集、积累、整理、鉴定、归档与档案管理的一般要求。此标准适用于光盘存储CAD产生的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将已归档的纸质文件、图纸输入光盘的情况不属此标准范围,但可参照此标准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