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 (GB 17841-1999) 国家标准《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由TC255(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17841-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此标准规定了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的尺寸及偏差、外观质量、弯曲度及性能要求。适用于用浮法玻璃制造的平型钢化与半钢化玻璃制品。若与其他材料复合加工制品如夹层、中空或镀膜,则最终产品也应满足相应产品的标准要求。此标准对弯型制品不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