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机械安全要求 (GB/T 17780-1999) 国家标准《纺织机械安全要求》由TC215(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17780.1-2012(部分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纺织总会纺织机电研究所。
此标准的目的是要求凡涉及到纺织机械安全有关的任何人员都应该使用此标准,如纺织机械设计人员、制造者、使用者、管理人员、安全员。此标准适用于纺织工业中有以下用途的所有机械和有关设备:--纤维(短纤维和长丝)和其他原料制成纱线或无纺布(包括毡)的开、清、混、梳、梳理后的准备、纺纱和其他工序;--纱线卷络、并捻、卷曲、变形、工艺等以及机织和针织前的纱线准备工序;--形成织物的机织、针织、花边织造以及其他的类似装置;--编带、绳、缆、索、麻线、网等的编织,搓绳机的卷取框除外;--纤维、纱线、织物、编织带、绳索等的准备、漂、染、印和整理及出厂整装;--成品的区染;--经编、纬编的整理,包括袜类,但不包括成品的缝合(即缝纫);--机织、簇绒生产地毯的工艺。此标准不适用于以下用途的机械和有关设备;--长丝人造纤维的生产,包括初次产品形成(如长丝筒子、短纤维包);--服装、家用及工业用纺织品的缝制及非织造市的针剌和压制;--纺织成品的洗涤与干洗;--用于维护纺织机械的机器(如梳针维护设备);--在6.11中e)到h)类型的限切割装置。此标准适用于大多数的纺织机械,特别是用于1.1所列生产过程的所有机械与设备,包括能使单无机或联合机自动操作的设备,但不包括机器间的运输装置。此标准不包括下列有关专用技术内容:--机器的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