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场外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GB/T 17680.5-1999) 国家标准《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场外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由TC58(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58SC2(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7680.5-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清华大学核能技术研究院。
此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准则,主要包括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的保持、应急资源的保持、人员培训和应急演习等活动应遵循的准则。
此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