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水力发电设备质量检验规程 (GB/T 17524-1998) 国家标准《微型水力发电设备质量检验规程》由326(农业农村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额定功率为10kW及以下单、三相微型水力发电设备(以下简称微水电)的产品抽样、质量检验和检验结果判定。此标准适用于功率为10kW及以下,单相230V或三相400V,频率为50(60)Hz的异步或同步发电机、水轮机和控制器组成的整装或分装式微水电整机产品质量检验与结果判定。机械调速式10kW及以下产品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