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对点数字租用电路上使用的48/56/64kbit/s数据电路终接设备技术要求 (GB/T 16816-1997) 国家标准《点对点数字租用电路上使用的48/56/64kbit/s数据电路终接设备技术要求》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邮电部电信传输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用于非ISDN的56Kbit/s和64Kbit/S点对点数字租用电路上数据电路终接设备(DCE)的技术要求。此标准规定了DTE到DCE接口以及速率适配、端到端信号、测试和复用设备等的性能。DCE的主要特性如下:在数字租用电路上进行全双工方式的操作。总比特率至少为56Kbit/s。信号速率高达56/64kbit/S。按照CCITT V.110规定的方案将48Kbit/s和56Kbit/s速率适配成64Kbit/s。包括两种不同类型DTE-DEC 功能接口。包括测试实施。按选用方式提供区分用户和网络数据的手段。按选用方式包括一个复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