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 灰分的测定 (GB/T 4498-1997) 国家标准《橡胶 灰分的测定》由TC35(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4498.1-201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化工研究院。
此标准规定了测定生橡胶、混炼胶和硫化橡胶灰分的两种方法。除1.2和1.3所述的限制外,这些方法适用于GB/T 5576中的M、N、O、R和U类的生橡胶、混炼胶或硫化橡胶。此标准不包括解释因混炼胶或硫化橡胶中的无机配合剂而产生的灰分。这是分析工作者的责任,他们必须了解各种橡胶配合剂在高温下的行为。方法A不适用于测定含氯、溴或碘的各种混炼胶和硫化橡胶的灰分。方法B适用于测定含有氯、溴或碘的混炼胶或硫化橡胶,但不适用于未混炼橡胶。含锂和氟的化合物可能会与石英坩埚反应生成挥发性化合物,致使灰分的测定结果偏低。灰化含氟橡胶和锂聚合橡胶应使用铂坩埚。在所有情况下,这两种灰化方法不能给出相同的结果,因此在试验报告中必须说明所用的灰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