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16808-1997) 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已被标准 GB 16808-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产品分类和标志。此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装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其他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性能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除特殊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