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数字网帧模式承载业务 数据链路层规范 (GB/T 16653-1996) 国家标准《综合业务数字网帧模式承载业务 数据链路层规范》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邮电部数据通信技术研究所。
此标准描述CCITT建议I.233[1]定义的用户平面内支持帧模式承载业务使用的数据链路层的规程、帧格式、规程要素和字段格式。帧模式承载业务的数据链路层协议与规程,是在建议Q.921[2]规定的LAPD(D信道链路接入规程)协议与规程的基础上描述和扩展的。本规程适用于(而且不限于)对帧模式承载业务的接入,并取名为LAPF,即帧模式承载业务链路接入规程。LAPF的子集,即数据链路核心子层(在建议I.233作了规定)是用来支持帧中继承载业务的。LAPF的子集叫做“数据链路核心协议”(DL-CORE)在附录A中阐述。LAPF的其余部分叫做数据链路控制(DL-CONTROL)协议。LAPF的用途是在B、D或H信道上通过ISDN用户/网络接口,在帧模式承载业务的U平面内的DL-服务用户之间传递数据链路服务数据单元。帧模式承载连接可使用建议Q.933[3]描述的规程或(在永久虚电路的情况下)通过预约来建立。LAPF使用由建议I.430[4]支持的物理层服务。使用LAPF和兼容的HDLC规程,LAPF允许在一条ISDNB、D或H信道上对单个或多个帧模式承载连接进行统计复用。LAPF的主要特征如下:--同LAPD的对等实体至对等实体规程密切相关;--用户/网络接口规程是对称的,从而允许用户对用户在没有网络的干预下(或仅仅支持DL-CORE协议的情况下)直接进行互通;--有一个核心子层,它包含附录A给出的DL-CORE规程;--适用于任何ISDN信道,即B、D或H信道;--与LAPD同时共享D信道(见建议Q.921[2]);--使用数据链路连接标识符(DLCI)来识别在B、D或H信道上复用的承载连接中的每一条帧模式虚链路;--为层管理提供专用DLCI;--在一个层内使用一套协议以便实现下列业务之间的互通:·帧中继与帧交换业务;·帧中继与X.25业务;·帧交换与X.25业务。本建议提供的服务,可用来传递提供和支持OSI连接型网络服务(CONS-见建议X.213[5])的网络层协议,例如以下两种协议:--建议X.25[6]的数据传送阶段,及--附录F中描述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