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射频干扰固定电感器 第1部分 总规范 (GB/T 16512-1996) 国家标准《抑制射频干扰固定电感器 第1部分 总规范》由TC89(全国磁性元件与铁氧体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
此标准适用于抑制射频干扰固定电感器,这种电感器供整机和设备与频率不超过100Hz的电源连接时使用,该电源的线间标称电压不超过500V直流或交流(有效值),或任一线与地之间的标称电压不超过250V直流或交流(有效值)。此标准也适用于在一个外壳内由两个或多个电感器组成的组合件。此标准不完全适用于汽车、飞机或轮船用的电感器。有关这些应用详细规范要规定额外要求。此标准范围内的电感器也可用于保护整机和设备免受来自电源或整机其他部分的电气噪声以及电压或电流瞬变的影响。当电感器不用于连接电网电源时,本规范规定的安全试验不适用,并可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