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压缩机组及供气系统节能监测方法 (GB/T 16665-1996) 国家标准《空气压缩机组及供气系统节能监测方法》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6665-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此标准规定了运行中空气压缩机组及供气系统的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和合格指标。此标准适用于额定排气压力不超过1.25MPa(表压),公称容积流量不小于6m(上标3)/min的空气压缩机组及供气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