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GB 16556-1996) 国家标准《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已被标准 GB/T 16556-200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交通部上海潜水装备厂。
此标准规定了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的类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标志和包装的要求。此标准适用于消防、矿山、化工、冶金、船舶运输等行业的作业和抢险救灾人员为防止吸入对人体有害的毒气、烟雾、悬浮于空气中的有害污染物或在缺氧环境中使用的自给式空气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