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 16179-1996) 国家标准《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由450(应急管理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已被标准 GB 2894-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目的是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此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厂内运输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 16179-1996) 国家标准《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由450(应急管理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已被标准 GB 2894-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目的是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此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厂内运输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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