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6152-1996) 国家标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适用于接触职业噪声所致的各种程度听力下降的诊断及处理。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6152-1996) 国家标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适用于接触职业噪声所致的各种程度听力下降的诊断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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