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 9670-1996) 国家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被标准 GB 37487-2019(部分代完)
起草单位:河北省卫生防疫站。
此标准规定了商场(店)、书店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城市营业面积在300m2以上和县、乡、镇营业面积在200m2以上的室内场所、书店。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 9670-1996) 国家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被标准 GB 37487-2019(部分代完)
起草单位:河北省卫生防疫站。
此标准规定了商场(店)、书店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城市营业面积在300m2以上和县、乡、镇营业面积在200m2以上的室内场所、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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