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93.1-1995) 国家标准《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已被标准 GB 4793.1-200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电子部标准化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专业用、工业过程用以及教育用电气设备的通用安全要求,包括下述用途的设备和计算装置:--测量和试验;--控制;--试验室用--与上述设备和装置一起使用的附件(如:样品处理设备)。此标准适用于下面a)~c)项定义的、并且在1.4条规定的环境下使用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