铀加工及核燃料制造设施流出物的放射性活度监测规定 (GB/T 15444-1995) 国家标准《铀加工及核燃料制造设施流出物的放射性活度监测规定》由TC58(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58SC2(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营八一二厂。
此标准规定了铀加工及核燃料制造设施流出物的放射性活度监测计划、采样和测量技术、质量保证以及测量结果的记录和报告的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铀加工及核燃料制造设施流出物中放射性活度的监测。 此标准不适用于含钚核燃料制造设施流出物中放射性活度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