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反应堆仪表准则 第四部分:液态金属冷却快堆 (GB/T 12789.4-1994) 国家标准《核反应堆仪表准则 第四部分:液态金属冷却快堆》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0SC2(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应堆仪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此标准作为GB12789.1-91《核反应堆仪表准则第一部分:一般原则》的补充,规定了快堆仪表及其应用的一般原则。此标准适用于一次冷却剂是钠或钠,钾合金的液态金属冷却快堆及其他在堆上用这些液态金属作冷却剂的回路系统。此标准不适用于不用液态金属做冷却剂的三回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