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型号命名方法 (GB 15384-1994) 国家标准《气瓶型号命名方法》由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5384-2011(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高压容器厂。
此标准规定了气瓶型号命名方法,供气瓶设计、制造、使用和管理等有关部门应用。此标准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1.0~30MPa(表压、下同),公称容积为0.4~1000L,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溶解气体的气瓶,也适用于盛装吸附气体的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