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678-1993) 国家标准《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
本方法适用于恶臭污染源排气和环境空气中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同时测定。气相色谱仪的火焰光度检测器(GC-FPD)对四种成分的检出限为0.2×10~1.0×10g,当气体样品中四种成分浓度高于1.0mg/m时,可取1~2mL气体样品直接注入气相色谱仪分析。对1L气体样品进行浓缩,四种成分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0.2×10~1.0×10m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