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导则 (GB/T 14435.1-1993) 国家标准《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导则》由TC239(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起草单位:广播电影电视部标准化所。
此标准规定了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条件及其术语和术语代号。此标准适用于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的无线电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导则 (GB/T 14435.1-1993) 国家标准《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导则》由TC239(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起草单位:广播电影电视部标准化所。
此标准规定了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条件及其术语和术语代号。此标准适用于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的无线电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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