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事务处理用中西文电子打字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084-1993) 国家标准《办公事务处理用中西文电子打字机通用技术条件》由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8S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办公机器、外围设备和耗材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营第七三四厂。
此标准规定了办公事务处理用中西文电子打字机(以下简称为打字机)的通用技术条件。主要内容包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此标准适用于打字机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定型以及进行试验的依据,也是制订型号产品标准的依据。此标准中的办公事务处理用中西文电子打字机,主要是指集键盘、存储器、主机、显示器及打印机为一体的,带有编辑功能的文字处理专用电脑系统。对于显示器、打印机或键盘与主机分离的同类产品,原则上也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