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环境防护要求 (GB 13618-1992) 国家标准《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环境防护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空军第二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对空情报雷达站对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变电站、铁路、汽车公路和工、科、医射频设备等电磁辐射的防护要求,并规定了对空情报雷达站和其他无线电业务之间协调的依据。
此标准适用于工作频率为80~3000MHz频段内的对空情报雷达站。
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环境防护要求 (GB 13618-1992) 国家标准《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环境防护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空军第二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对空情报雷达站对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变电站、铁路、汽车公路和工、科、医射频设备等电磁辐射的防护要求,并规定了对空情报雷达站和其他无线电业务之间协调的依据。
此标准适用于工作频率为80~3000MHz频段内的对空情报雷达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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