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 (GB/T 13941-1992) 国家标准《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由TC15(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5SC8(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聚氨酯塑料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13941-2015(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烟台合成革总厂。
此标准规定了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以下简称MDI)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此标准适用于苯胺经缩合、光气化、分离、精馏制得的M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