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总则 (GB 14883.1-1994) 国家标准《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总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
此标准规定了GB 14883.1~14883.10《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各测定方法标准中有关采样,预处理和检验结果报告等的共同要求(另有专门说明者除外)。此标准适用于GB 14883.1~14883.10《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所有测定方法。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总则 (GB 14883.1-1994) 国家标准《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总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
此标准规定了GB 14883.1~14883.10《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各测定方法标准中有关采样,预处理和检验结果报告等的共同要求(另有专门说明者除外)。此标准适用于GB 14883.1~14883.10《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所有测定方法。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