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锶-89和锶-90的测定 (GB 14883.3-1994) 国家标准《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锶-89和锶-90的测定》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江苏省卫生防疫站。
此标准规定了各类食品中锶-89(89Sr)和锶-90(90Sr)的测定方法。此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89Sr和90Sr的测定。90Sr扣除法和铝片吸收法对89Sr的测定限为2.3×10-2和4.2×10-2Bq/g,90Sr测定限均为1.6×10-2Bq/g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