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乙烯液态和气态采样法 (GB/T 13289-1991) 国家标准《工业用乙烯液态和气态采样法》由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13289-2014(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此标准规定了采取贮存于低温下的液态乙烯以及气态乙烯代表性样品的方法和有关注意事项。所采取的样品适用于乙烯的各项分析,但其中微量水及甲醇等极性化合物的测定应按GB7715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采取样品。在附录A中给出了剩余样品排放系统的图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