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 12719-1991) 国家标准《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由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已被标准 GB/T 12719-2021(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湖北、湖南、吉林、四川储委。
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