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厂卫生规范 (GB 12696-1990) 国家标准《葡萄酒厂卫生规范》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卫生部食品监督检验所。
为加强葡萄酒生产工业企业的卫生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此标准适用于以葡萄和葡萄原汁为原料,采用发酵法生产葡萄酒的工厂。
葡萄酒厂卫生规范 (GB 12696-1990) 国家标准《葡萄酒厂卫生规范》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卫生部食品监督检验所。
为加强葡萄酒生产工业企业的卫生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此标准适用于以葡萄和葡萄原汁为原料,采用发酵法生产葡萄酒的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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