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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181-1990 低频信号发生器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号
GB/T 12181-1990
下载格式
PDF
发布日期
1990-02-01
实施日期
1990-08-01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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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低频信号发生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12181-1990) 国家标准《低频信号发生器通用技术条件》由TC153(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已被标准 GB/T 12114-201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天津无线电一厂。

此标准规定了低频信号发生器的术语及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是产品设计、生产和使用的共同的技术依据,也是制定相应各类低频信号发生器产品标准的依据。此标准适用于对额定负载提供正弦波信号或方波信号的信号发生器。此标准适用于阻容信号发生器,扫频振荡器以及频率合成器的有关条款可参照执行,此标准不适用于脉冲信号发生器和函数发生器。此标准适用的信号发生器具有下列特性:a.输出频率的有效范围应覆盖1Hz~1MHz的全部或一部分(允许频率在此范围以外向两端延伸)。b.输出幅度范围是以电压或相对于某一电平的分贝数来校准和刻度,在电压校准时应优先采用源电动势刻度。c.源阻抗或输出阻抗应标明在信号发生器上或使用说明书中,其值应优先采用以下各值中的种:50Ω、75Ω、200Ω或600Ω,当采用其他输出阻抗时,应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在该阻抗下使用的特点。d.幅度和频率在其有效范围内,可以调节到在信号发生器上或说明书中指出的值。e.要求的供电电源是交流或直流电源或电池。注:某些不具有此标准所有特性的信号发生器,在使用此标准时,所有无关条款可以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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