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 11667-1989) 国家标准《居住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医科大学。
此标准规定了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卫生标准。此标准适用于人们经常生活、居住、工作、学习、休息和进行文娱活动等地点的室外大气环境。此标准适用于全国城乡居住区大气环境。
居住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 11667-1989) 国家标准《居住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医科大学。
此标准规定了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卫生标准。此标准适用于人们经常生活、居住、工作、学习、休息和进行文娱活动等地点的室外大气环境。此标准适用于全国城乡居住区大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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