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空气中环氧乙烷卫生标准 (GB 11721-1989) 国家标准《车间空气中环氧乙烷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天津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此标准规定了车间空气中环氧乙烷的最高容许浓度。此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企业。对与现有的工业企业有污染危害的,亦应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达到此标准的有关规定。
车间空气中环氧乙烷卫生标准 (GB 11721-1989) 国家标准《车间空气中环氧乙烷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天津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此标准规定了车间空气中环氧乙烷的最高容许浓度。此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企业。对与现有的工业企业有污染危害的,亦应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达到此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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